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7日-30日,山东省青岛市
五、参加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以各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为单项参赛单位
六、活动内容
(一)体育比赛
主项:五人制足球、三人制篮球、跳绳、踢毽
兼项:阳光接力跑、校园定向跑
(二)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
选取在广大学生中喜闻乐见,具有时尚性、文化性和民族性等特征的体育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体验,包括:校园集体舞、武术操、帆船、少儿趣味田径等。
(三)论坛
明确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研讨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实际案例,并开展科学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四)奥林匹克文化交流
1.文艺晚会暨闭幕颁奖晚会
2.奥运明星互动环节
邀请知名的奥运体育明星和教练参加此环节,以加强与学生们的互动,并开设篮球广场、足球公园、五洞高尔夫等体验区。
3.奥林匹克文化历史巡游
充分展示青岛的08奥运会文化遗产,结合奥林匹克文化精神的传播,对奥林匹克历史及文化理念进行集中展示,让学生们深入了解和体会青岛的奥林匹克文化魅力。
4.“我心中的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体育摄影、诗歌、书法展
旨在引导广大青少年发现体育之美,寻找奥林匹克精神和文化内涵,体会参与体育之快乐。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特点与优势,和专家审议相结合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给予集中展示,获奖学生代表将受邀作为本次活动的特邀嘉宾,参与相关工作,并针对本次活动进行创作。详细的作品征集和评选办法发布在本次活动的官方网站youth.sports.qq.com上。
七、参加办法及范围
(一)体育比赛项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大课间体育展示项目由组委会单独邀请参加。
(三)论坛参加办法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文化交流的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请各代表队提前组织一个节目,以便在晚会上进行交流表演。)
八、竞赛项目规程
竞赛项目规程见附件3。
九、比赛项目组队的规定
以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每队25人,其中领队1名(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或教育厅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人担任),教练员4人,运动员20人。运动员中参加五人制足球比赛的7人(男、初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三人制篮球比赛的4人(男、高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跳绳比赛的5人(其中包括3名女运动员),参加踢毽比赛4人(其中包括2名女运动员)。以上比赛项目为主项,参加每一个主项的运动员需来自同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比赛项目,并以学校为项目的基本参赛单位。
另外,兼项中阳光接力跑和校园定向跑比赛的参赛运动员由以上20名运动员中产生,其中参加阳光接力跑比赛10人(5男、5女),参加校园定向跑比赛6人(2男、4女)。
十、参赛条件与资格
凡有正式学籍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年龄为12至18周岁,均可以按照规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
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必须在各省(区、市)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每人不得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否则不准参赛。
十一、资格审查
各地体育、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切实把关,确保参赛学校、学生身份的真实性,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十二、表彰和奖励
根据参加体育比赛的成绩,分等次对代表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受邀参加体育展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参加体育摄影、诗歌、书法展的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都将获得相应的证书。
十三、竞赛报名方法与截止日期
(一) 竞赛报名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共同协作并把关,根据竞赛项目设置选拔和推荐相关学校和运动员,组织好报名工作。
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汇总各项目报名的学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加盖省(区、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三个部门的公章后分别以传真形式传送至以下两个单位:
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发展中心 惠陈隆 电话:(010)87182616(传真)
2.青岛市体育局
栾述伦 电话:(0532)81977055(传真)
同时请从本次体育节活动的官方网youth.sports.qq.com下载报名表的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本次活动组委会邮箱:youthsport@vip.qq.com。
(二) 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6月30日
十四、报到日期、地点与要求
(一)报到日期
组委会相关人员、仲裁主任、裁判长于7月22日报到;仲裁、裁判员于7月25日报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7月26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和行车路线另行通知。
(三)报到要求
报到时各单位必须向大会提交参赛人员的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的学籍证明(当地所在教育部门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参赛的*********或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命名批复文件(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五、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能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六、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活动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七、其他
各代表团自备两面2米×3米队旗,印有“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代表队”字样,颜色不限。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组委会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