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

时间:2011-07-12来源:田联阳光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

少儿趣味田径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的通知

 

 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体育局承办的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将于2011年7月27日-3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受到相关主管单位及组委会的认可被列为体育节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内容。为了进一步宣传和推广少儿趣味田径项目,丰富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现决定组织部分实验学校参加此次展示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7日-30日,山东省青岛市

五、参加单位

各省、市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实验学校和特邀学校为组队单位报名参加

六、活动内容

(一)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

各参加学校要以“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理念”为基础,自主设计具有本校特色的大课间活动,充分体现“每天锻练一小时”的精神,能够充分展示学校的风采。

(二)参与青少年体育论坛、奥林匹克文化交流、奥林匹克文化历史巡游等体育节活动。

七、参加办法及范围

(一)报名参与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展示的单位可以向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全国推广办公室报名,也可以直接向组委会报名。

(二)每所学校正式展示时间为一个小时,具体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各地参与此项目展示的学校到主管部门备案。

(三)文化交流的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八、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组队的规定

每个参与此项目展示的学校30名学生,应当配备至少1名领队、2名随队老师,组队学生的年龄在10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十、参加条件与资格

凡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经过学校审查),均可以按照规定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必须在各省(区、市)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每人不得少于贰拾万元人民币),否则不准参赛。

十一、表彰和奖励

1.参与项目展示的学校由组委会颁发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优秀展示学校”证书。

2.对带队参加的老师将由组委会颁发“大课间体育活动优秀指导员”证书。

3.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都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的证书。

十二、报名方法与截止日期

参加展示单位报名方法:

各参加展示的学校,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学校的公章后分别以传真或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传送至以下单位:同时将大课间体育活动录像光盘邮寄到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全国推广办公室。

1.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全国推广办公室   翁洁真    电话:(010)83130226(传真)或电子邮箱:kidsathletics@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A306   邮编:100053

2.请注明是参加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大课间展示后,发至本次活动组委会邮箱:youthsport@vip.qq.com

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7月8日

十三、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活动期间食宿、交通、参观等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田联地区发展中心  北京

                               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全国推广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